BOB半岛很快噢,这个听起来振奋人心的话题,冲上了热搜第一,阅读量也到了恐怖的 1 亿。
文章里写有位法学教授说:商家投机取巧的广告设计,是一种变相的“强制交易行为”,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,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
2023 年 2 月,因不满多次被迫触发“摇一摇”开屏广告,武汉大学学生张馨月,以某 APP 侵犯其自主选择权为由,将该 APP 运营方告上法庭。
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侵权行为成立,判决其停止侵权,保证非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,不会进行误导、强迫跳转。
读到这BOB半岛,可能有碰友要兴奋了:看来那些不自觉的 App ,得小心亿点了,不然家人们一人告你一次,看你们顶不顶得住。哼!
先和大家说一下这个案例的具体情况。2023 年 2 月,武学院学生张馨月不满多次被迫触发 App 摇一摇广告,在收集一些证据后,把美图秀秀告了。
让美图秀秀停止侵权,对触发用户跳转的交互动作参数进行合规设置(加速度不小于 15m/s2,转动角度不小于 35 ,操作时间不少于 3s )。
法院认为,根据相关行业标准, App 应确保用户在走路、乘车、拾起放下移动智能终端等日常生活中,非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,不会出现误导、强迫跳转的情况。
张馨月提交的视频证据表明,她在步行和原地坐下的情况下,美团秀秀都跳转到了购物 App 。
同时,手机传感器信息并非敏感个人信息,使用该信息无需取得个人单独同意,美图秀秀也没有侵犯张馨月个人信息安全。
这么看下来,官司赢是赢了,但赢得不多,对摇一摇土匪们的威慑力?我感觉没有太多。
就比如我马后炮一下,这个判决书是去年 4 月的,但去年的 618 和双十一,摇一摇广告有多猖狂大家还记得吧。
对于这件事,我也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和法学博士,我总结一下也是:治摇一摇依旧难。
首先啊,我国是大陆法系,法源是法律法规,不是判例。法官判决时不能引用历史判决。
虽然最高法院会定期发布一些指导性案例,这些案例具有强制力,案件事实相似的类案,一般要按照指导性案例来。
说得极端点,假如后面有个相似度 99%的案件,在别人手里也许还会是另一种判决方式BOB半岛。
这种案例倒是有个好处,就是律师可以把它们提交给法院,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。
2022 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 3372.3 万件,其中 75%的案件没有律师参与。
也就是说,大部分人起诉时只能独自写材料、协商、诉讼、庭审辩证,完成一整套流程。
需要的材料太复杂,如果案子不好处理,影响到结案率,还会遇到“卡案”情况,立案后半年到一年不开庭。
所以我们普通人,其实压根没有精力去为“摇一摇广告”跑到法院诉讼,去维护自己权利。
你看她只索赔了 1 元,她不是想要什么利益,而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利,追求正义BOB半岛。
这个对社会的影响是很积极的,不仅有助于捍卫法律的实效,也能鼓励大家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。
你看,没有这个案例,就没有今天“App未经同意跳转广告涉嫌违法”的热搜,大家也不会看到法治社会终归还是“ 邪不压正 ”!
它但凡真的是“摇一摇”才触发,都没多少人反对。关键它根本不是啊,比炸弹都敏感。
在这些 App 看来,我就是轻拍了小黑胖肩膀一下,小黑胖的肉抖了一下,它们也会说:小黑胖摇了!摇了!
你可能好奇这种不是用户主动意愿点进的广告,它没啥转化,为啥还有人在投啊?
推广部门只需要完成自己的 KPI 就行,跳转越多,他们越开心。至于转化率太低,那是别的部门事了。
一个在电商工作的朋友告诉我,不是商家想投这类广告,而是平台诱导他们开启站外广告,在别的 App 里投放开屏广告。
虽然是在别的App里,但平台能收取推广服务费用,或者是得到流量曝光,同样能获得好处。
从之前的传言“苹果整治摇一摇”,到今天的“未经同意跳转广告涉嫌违法”,这些话题一出来就能冲上热搜,很明显是因为
虽说现在BOB半岛,有手机厂商推出了一些功能如传感器权限管理,可以让我们勉强对付下摇一摇。
现在的情况是,所有人都抬着头,期盼有个盖世英雄出现BOB半岛,好好治治这群土匪广告。
尽管,我们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,而且说起来你不爱听,这一天,可能还有的等。